本招标项目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湖发电分公司鸡公凸三级水库应急修复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湖发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湖发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桂林市资源县梅溪镇咸水洞村委。
2.2项目概况:鸡公凸三级水库水库拦截正源冲河上游归资江,坝址以上集雨面积4.1km2,总库容173.4万m3,有效库容161.4万m3,是一座具有发电、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库。重力坝与堆石心墙接触部位出现渗漏,渗漏范围和渗漏量不断增大,最终导致水库副坝上游面凹陷,凹陷高程范围1630.08m~1638.04m,凹陷区域达98m2,凹陷引起副坝坝顶局部塌陷并产生多条裂缝,同时导致主副坝间的浆砌石挡墙末端被漏水冲出大孔洞,洞顶产生较大裂缝。
投资估算价:约833万元。
2.3工期要求: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 2019年5月20日,竣工日期预计为2019年12月16日,合同总工期210日历天(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节点工期:
1.同签订 7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2019年7月19日前完成0+112.7-0+137.7桩1620米高程以下井桩开挖及浇筑,完成0+112.7-0+137.7桩1620米至1625米高程刺墙浇筑及坝体回填,使1625米高程以下坝体具备临时挡水条件。
3.2019年12月16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
招标范围: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湖发电分公司鸡公凸三级水库应急修复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拟划分为1个标段,其具体内容如下:
1. 设计:
本项目的设计为施工过程中有关勘测设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勘测、出具施工设计图等。
2.施工:
①在副坝坝轴线位置全长范围连续设置直径为1米的c20混凝土人工挖井桩,与主坝混凝土防渗面板连接,并在井桩与刺墙与主坝防渗砼面板连接部位全高范围,在主坝防渗砼面板上开凿500mm宽、250mm深键槽,埋设两道w型止水铜片,作为新的防渗体系;对因渗漏造成的塌陷、松弛变形的坝段,拆除1620m高程以上有变形破坏的坝体,下部采用c20混凝土人工挖井桩,上部采用混凝土刺墙,对0+112.7—0+137.7坝段进行基础帷幕灌浆;②因施工需要,拆除并重建副坝坝顶两侧料石栏杆;③对因渗漏被掏空的挡墙基础空洞用浆砌石、混凝土进行回填,对裂缝进行灌浆充填。以上内容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采取一体化工程总承包。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同时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1.2.1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勘察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2.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2.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2.5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2.6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投标人从201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承担过类似的水库应急修复或小(1)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批文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从201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有完成过类似的水库应急修复或小(1)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的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具有上述第(1)项业绩,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上述第(2)项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r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②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期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至截标前任意一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施工专职安全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3.5.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资格,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3.5.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资格,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3.5.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5.5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3.5.6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必须清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限于联合体成员即施工单位)。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人员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在9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6、7、8月或5、6、7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611室。
4.3每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25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前往购买。
4.4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是否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费用自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3日9时整,地点为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61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发电有限公司网(ntfd.gxnctzjt.com)、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网(www.gxxgy.cn)网站发布。
7.2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承担责任。
本项目定于2019年5月13日9时整在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617室公开开标。
招标人: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湖发电分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桂黄南路9号
联系人:蒋工
电话:1816967595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
邮编:530023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71-3491328、3491311
e-mail:gxxgy2185086@163.com
项目负责人:龙工0771-3491305
2019年4月19日
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和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