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西崇左天湖大酒店有限公司普惠养老城企联动建设项目配套装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社会〔2021〕8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崇左天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项目招标编号: gxxgyg20222077
建设地点: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石景林路交叉处崇左天湖大酒店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崇左天湖大酒店内改造,形成普惠养老旅居型酒店进行经营。酒店占地面积38亩,酒店主楼高10层,附楼高4层。总建筑面积为33994.85㎡,改造部分客房、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改造普惠养老康复训练及配套老年洗衣用房;2.室外场地改造为造普惠养老旅居型泳池及配套用房;3.户外老年人阳光绿地休闲区等;4.室外地面、公共设施、监控系统、室外灯光系统等。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约628.728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1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变更(含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阶段包括经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室内精装修、电气照明、消防工程、空调暖通改造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等施工(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协助业主完成本工程所有报批报建(环保、消防、质监、安监、竣工备案),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扬尘治理等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022 年 06 月02日至2022 年0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 00分至 5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611室。(九游会j9官方登录的联系方式:0771-3491328、3491311) 。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备齐以下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5网上获取:将上述证件(资料)彩色扫描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gxxgy2185086@163.com,电子邮件内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投标人的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同时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上述证件(资料)寄出,快递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二单元6楼611室,收件人:刘红,联系电话:0771-3491328。
招标文件工本费指定账户的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南宁市园湖北路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050160435300000866
开户行行号:1056 1104 3434
财务部联系电话:0771-3491316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6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61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所有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4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不得超过37.3℃)、身份登记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5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合同条款。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xxgy.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招标 人: |
广西崇左天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
代理机 构: |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石景林路交叉处 |
地 址: |
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 |
邮 编: |
532200 |
邮 编: |
532200 |
联 系人: |
赖工 |
联 系 人: |
李文强 |
电 话: |
13878140984 |
电 话: |
18978982585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gxxgy218508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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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6月02日